疫情防控工作提示(2021年3月1日)
日期:2021-03-03 12:38:54 发布人:yishu 浏览量:13
根据《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第三版)》指导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: 1.继续执行现行防控措施。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,落实因病缺勤、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,实行“日报告”和“零报告”,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。3月2日起,师生员工的健康码每日报部门(院系部)和班级,如有发烧等异常情况,应第一时间上报。 2.疫情期间,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沪,确有必要需离沪的,应由校级进行审批。 3.住校学生临时出校(不离沪)由辅导员审批,学生凭“出门条”出校。 4.继续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,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。 具体工作方案可能随疫情变化情况和上级最新文件要求进行调整,并另行通知。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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